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院党总支委员会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
二、参加党政联席会议,参与本院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院师生各方面的关系。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搞好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计划、任务。
四、提出院总支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院总支委员会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总支部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五、主持和贯彻学生工作的执行情况。抓好学生辅导队伍的三支队伍建设。
六、负责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培养等各项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毕业生就业的教育、推荐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工作。
八、制订、组织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共同做好个别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九、深入实际,联系师生,经常听取师生的批评与建议,关心师生。
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师生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考核。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