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与传媒学院在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阿坝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院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分片、分段负责制。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各年级、各班的消防安全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本室教师的消防安全工作;社团负责人、指导教师负责本社团的消防安全工作;院两委会协助院上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定时或不定时利用收假、班会、团组织活动、社团活动、专栏、教研室活动、课堂随机方式等宣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做到人人知晓,遵法守规,自觉维护学校、院的消防安全。
四、院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学生寝室、教室、办公室、集体活动场所等。寝室室长对本寝室、授课教师对当堂教室、值班人员或利用办公室的教师对办公室、集体活动的举办负责人和参加教师对活动场所等,均负有消防安全责任,须认真维护消防安全,及时处置消防安全隐患,并向系或学校紧急报告。
五、院消防安全管理员按职责负责领导院义务消防员的巡查、督检及灾情报告、处置工作,巡查好重点部位,处置好火灾隐患,做好每天的巡查登记记录。
六、各班每周自查一次本班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交院领导小组。院上每两周巡查一次全院的消防安全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备案。
七、全院积极配合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参与防火救火训练和演练,培养“四个能力”,做到“三懂三会”。
八、全院师生必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坚持安全高于一切,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大局,爱护消防设施设备,有力抵制、制止、纠正破坏消防器材、危害消防安全的各种行为。
九、对于学校、院的消防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阿坝师专中文系 二O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