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3月6日,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一党支部在树人楼B205会议室召开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会。会议由文学与传媒学院第一党支部书记赵云涛主持,学院党委组织委员高璐主讲,学院第一党支部全体教师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图1】《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
高璐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包括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2021年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用13个条文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员有八项义务,包括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图2】第一党支部书记赵云涛谈学习心得
党支部书记赵云涛强调,《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领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按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随后,一支部全体教师党员交流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心得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心得。全体教师党员表示,将牢记党员身份,在教学管理、科研创新、服务地方等任务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顺利开展。
【图3】专题学习现场
文:高璐
图:袁菀苓
编审: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