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学校转型发展,激发我院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经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
成立“文学与传媒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含成绩评定)。人员构成如下:
主任:田敏、张晓英
副主任:叶小军
成员:学工办主任、教研室主任、班导师、辅导员
干事:阿沙
二、参加人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全体师生。
学院 40 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年指导本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少于7项(以第一指导老师计入);41 岁(含)至 45 岁(含)的教职工每年指导本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少于5项;45岁以上教职工每年指导本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少于3项。依据每年学校下达的双创项目指标动态调整。
教职工指导本院学生双创情况作为个人职级晋升和年度评先推优推荐的必备条件。
教师指导项目较多(7个以上)或指导项目获奖的,将在奖励绩效考核中适当体现(以第一指导老师计)。
三、项目申报
(一)双创项目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创新创业的立项和比赛(如创青春、挑战杯、互联网+、岷众动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接教务处,属校级项目,分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比赛类项目对接校团委,如挑战杯(奇数年)、创青春(偶数年)、互联网+、岷众动力(州级赛事,但主要面向我校学生开展)、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等。
(二)教师指导的学院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均按照学校团委、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三)项目指导流程
1.根据学校创新创业相关文件,教师与学生通过双选确定指导关系。
2.指导学生组建项目团队、分解任务、填写相关材料、进行路演等。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阿坝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