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要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文学与传媒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细则》,请相关教师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文学与传媒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细则》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年2月24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要求是学生毕业时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是专业向学生发展做出的承诺。为有效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对专业毕业要求进行多维度的评价,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分析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学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教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阿坝师范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阿师院〔2021〕447 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对象是文学与传媒学院师范类专业每一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 组织分工
第三条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行“学校统筹、部门监督、学院负责、专业落实”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会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 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学院教学督导、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校外专家等。
1.评价工作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1)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审核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合理性及其权重值;审核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方法;组织协调校内外评价主体参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审核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追踪督查持续改进情况等;指导专业开展社会评价。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责任领导,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具体实施。
(2)评价责任人及职责
专业负责人:审核课程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支撑权重系数是否合理,审议《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报告》。
教研室主任:根据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设计间接评价调查问卷及访谈问题,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的合理性,确认课程考核的合理性,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值并填写《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分析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整体情况,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及措施。
课程负责人:负责提供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所需的课程目标达成等基础数据。
辅导员和教学秘书:协助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开展毕业要求达成的评价工作,主要职责是收集、登记、整理、转送、保管各类学生学业成绩资料和评价反馈材料等。
学院教学督导:协同分析所有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整体情况,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及相应整改措施。
教学副院长:审核毕业要求达成合理性,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上报评价工作小组。
书记、院长:以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的结果为依据,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工作。
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社会评价数据。
第三章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实施
第五条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对象为毕业审核合格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全体本科学生。
第六条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以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暂行)》、学校办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等为依据。
第七条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具体运用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分析法和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评价方法,由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制定。
第八条 评价周期。每届毕业生均开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即学生入学后,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在学生毕业学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的总体评价。
第四章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计算
第九条 1个毕业要求一般分解为 2-4个能反映毕业要求本质的、具体的、可教、可学、可测评的指标点,每个指标点原则上对应的强支撑(H)课程不少于3门。
各门课程考核成绩以及利益相关方的调查、访谈等数据是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基础和依据,调查和访谈等间接评价的达成评价数据权重占比不超过 30%。
第十条 计算方法
1.毕业要求指标点直接达成计算办法
(1)依据课程对指标点的支撑度确定毕业要求指标点中各课程的权重,课程支撑赋值原则上H为3、M为2、L为1。具体计算公式为:

(2)计算课程达成度。
(3)计算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
2.毕业要求指标点间接达成度计算办法
以评价问卷的形式在学生即将毕业时进行,问卷内容依据8条毕业要求及指标点进行设计。原则上使用李克特5级量表,一般选项可为“完全达成、大部分达成、基本达成、小部分未达成、完全未达成”分别赋值为1、0.8、0.6、0.4、0.2。
3.毕业要求指标点综合达成度=指标点直接达成度*0.8+指标点间接达成度*0.2。
第五章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十一条 毕业要求达成是专业培养方案持续改进的依据,各个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评价结果是发现教学环节所存在问题的渠道,进而可以找出课程体系配置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为下一轮培养方案修订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根据基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成绩分析法和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法的评价结果,并针对每一条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成绩和不足,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形成《XX专业XX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分析报告》,反馈给专业负责人,用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设置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等方面的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 依照持续改进机制,专业负责人组织召开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与反馈会,将达成评价结果及问卷调查信息反馈给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分析各毕业要求达成项的短板,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本办法与《阿坝师范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有不一致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文学与传媒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