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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关于下发《文学与传媒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6  来源:   点击量:

全体教师: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要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文学与传媒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请相关教师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文学与传媒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年2月24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推进专业内涵式建设,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的程序与方法,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阿坝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阿师院〔2021〕4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学与传媒学院师范类本科专业。

 

第二章 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第四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行“学校统筹、学院负责、专业落实”的工作模式。

第五条 责任机构及责任人:学院成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小组,学院院长任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任组员。

六条 主要职责

工作小组组长:统筹开展师范类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向学校提交本专业课程的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全面掌握评价结果,审定评价结论,制定改进总体方案。

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制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负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总体组织实施、过程监督,向本专业师生反馈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改进工作。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开展,审核评价报告,指导专业课程教学改进工作。

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实施。课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审核课程考核各环节的落实情况:课程考试前,审核课程考核内容的合理性,课程考试结束后,负责审核评卷的规范性,组织课程负责人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审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以及改进措施等,完成本专业课程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课程组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的考核方案,命题前填写命题计划表,考核结束后,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在下一轮教学过程中实施。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进行监控,追踪督查持续改进情况。

 

第三章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实施

第七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每学期举行一次,在课程考核结束后进行。评价报告和相关评价数据资料要形成完整的文档,做到可查阅、可追踪,评价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保存至少六年。

八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对象: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及相关教学环节,包括采用试卷、课程论文、技能测试等各种考核形式的通识课、专业课、教师教育类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等。

九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数据来源如下:

(一)教师评学结果,包括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数据等;

(二)学生评价结果,包括座谈、问卷调查等;

(三)利益相关方评价数据。

第十条  数据内容合理性审核的实施:认知类学习成果,主要选择线上自测、考试成绩等为评价数据,主要通过考核衡量认知类学习成果,考查学生掌握课程基本理论、基本原理、逻辑推理等方面情况;对于技能类学习成果,主要选择专业实操技能的展示、实习、调查等表现性数据,通过观察学生完成实际任务时的表现来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发展技能;对于能力类成果,主要选择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读书报告、调研报告等评价数据,注重评价学生知识技能的整合与综合运用能力,考查学生的专业能力成长发展情况;对于情感态度类学习成果,主要选择课程研讨、“三习报告”等数据。

第十 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相关性审核:学期初,对教师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和过程性考核占比进行审核。期末考试前,进行考核内容与方式合理性审核,研究确定课程目标达成期望值。考试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搜集汇总支撑课程目标的各类考核环节的评价数据,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直接评价法(定量),课程负责人或任课老师采取的其他合理的间接评价法(定性)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  基于课程考核成绩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课程目标达成一般由3-5个课程分目标达成构成,每个课程分目标达成与权重之积相加为课程目标达成。课程分目标权重由其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度确定,各课程分目标权重之和为1。

)课程目标直接达成情况计算

对于课堂教学课程,选用课程试卷成绩和过程性评价成绩作为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依据;对于教育实习,选用实习学校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实习总结考核等作为评价依据;对于毕业设计(论文),选用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等作为评价依据。计算公式为:

上述公式中的权重是指某一个课程目标中不同考核方式所占的比重。根据教学情况,评价项目可以由教师自行扩展,权重比例由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自行设计;对某一个课程目标有支撑的各评价项目权重之和为1;使用所有学生(含不及格)的平均成绩计算。

)课程目标间接达成度计算

以评价问卷的形式在课程结束时进行评价,问卷内容依据课程目标进行设计。原则上使用李克特5级量表,一般选项可为“完全达成、大部分达成、基本达成、小部分未达成、完全未达成”分别赋值为1、0.8、0.6、0.4、0.2。

 

 

第十 综合分析达成度计算办法如果某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采用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外还采用了问卷调查数据、评教数据、第三方评价数据等进行达成度计算等方法,且需要计算综合分析达成度,各类评价所占权重由专业自行确定,但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达成度的权重不低于70%,其他数据的采集和计算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第十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标准将0.7设定为课程目标达成标准值。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大于0.7,该课程目标“达成”,否则视为“未达成”。

第十 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填写好报告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和持续改进部分。分目标的达成分析,主要从整体达成情况、个体达成情况、课程分目标达成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等进行分析。要求报告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第四章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的运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基础,其可靠性和合理性决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是否合理和可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是学院开展课程评估和专业评估的重要指标,是评选各类优质课程的重要依据。

教研室在评价实践中评估、反思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在实践中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方式及课程设置进行优化。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教师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的直接依据。教师要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分析,发现课程教学短板,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应教学环节,调整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帮助专业结合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  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本办法与《阿坝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有不一致的,以学校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学与传媒学院负责解释。